多元共融在亞洲 鴻鵠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Pattie Walsh;鴻鵠律師事務所高級管理律師 談思敏;鴻鵠律師事務所律師 關伊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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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 Date: 2021-12-20

Key takeaways:

 

  • 社會運動促使企業把促進多元、公平與共融列為首要任務。

  • 客戶與人才均要求企業關注多元、公平與共融,這方面的努力成為企業成功的要素,不僅可提升公眾形象,而且可 增加盈利。

多元、公平與共融的含意,遠遠不止於員工背景多元化。在實施多元共融的措施時,企業 須小心衡量相關的歧視風險與私隱保障風險,以及多元共融可帶來的好處。

多元是指員工之間異同的整體表現。法律一般視性別、種族、族群、年齡和殘疾等特徵為多元的準則,但多元的意思並不止此。員工為職場帶來的不同思想和經驗,例如不同的文化和社會經濟背景,被視為企業成功的要素。麥健時2020年發表的報告Diversity Wins: How Inclusion Matters(《多元致勝,共融是道》)指出,性別多元和族群多元表現最佳的四分之一企業,與這兩方面表現最差的四分之一企業相較,分別有 25% 及36%較大機會賺得超出平均的利潤。

以職場平等為目標,值得稱道。然而,以近年的標準看來,這只算是起點,提供同等資源並不能解決取得資源的機會不平等的根本問題。因此,「公平」這概念日益重要,其含義包括須照顧個別人士的需要,達致平等的效果。

共融是指個別人士在團體中有歸屬感。共融不是多元和公平的自然結果:企業可能聘用多元化的人才,但若員工並不感到共融,企業也不能挽留人才。建立共融的工作環境, 往往是最大的挑戰,收集資料評估企業有多共融,並不容易。

歧視環境

亞洲各地的歧視環境不同,影響到多元共融 策略的構建方式。新加坡、中國內地等並無 獨立的反歧視法例,相關保障由各項民事及 刑事法例提供(例如新加坡的僱傭法令規 定,以歧視理由終止僱傭關係,屬於不當解僱)。

另一方面,有些地區設有專門的反歧視法律架構,這些地區包括香港和澳洲。在相關法例下,以受保障的理由為由歧視他人,即屬違法;法例亦註明特定的補救措施。由於法律架構較完備,在這些地區經營,便須在多元、公平與共融方面多加注意。

正面行動

許多機構採取正面的行動,以補多元共融方面的系統性不足,目的是達致更公平的效果。採取這些行動時,必須考慮當地的歧視環境,特別是合法的正面行動和非法 的正面差別待遇之間的界線。

正面行動是提供公平競爭環境的針對性措施。有些地區在歧視法例中注入類似的概念,在平等待遇原則之下容許有限度的例外,例如香港和澳洲的「特別措施」概念。

另一方面,正面差別待遇是因應個別人士 的受保障特徵而特別照顧,給予不同待遇;這有可能構成非法歧視。例如企業因某人是少數族裔人士而予以聘用,而不考慮其他資歷較佳的應徵者。這與正面行動的情況不同,正面行動指的是應徵者均按同一標準審核,弱勢應徵者只有在資歷相 同的情況下才會獲聘。

在斷定某種做法是合法的正面行動還是非 法的正面差別待遇時,必須緊記以下主要 元素:

  • 支持正面行動的證據 — 企業可運用質性數據說明有需要處理多元共融方面的不足之處(例如多元化數據顯示某類僱員任職人數不足)。

  • 相稱性 — 須考慮的重要因素包括機構內多元共融不足的情況有多嚴重,以及正面行動對其他人士可能造成的影響(例如避免一刀切的政策)。

  • 持續監察 — 應作定期評估,確保多元參與的情況改善後,不會再採取不必要的正面行動。

保障私隱

人力資源數據有助衡量機構的需要和須關注的事項,是多元共融措施的基礎。亞洲各地有關保障私隱的法例規定或有極大分別,但一般而言奉行相類似的指導原則:

  • 假如從資料中可識別某僱員,該資料便 構成「個人資料」,其收集、處理和使 用便可能受私隱法例保障;

  • 資料的收集和使用,必須限於指明目 的,並且不超乎適度; • 有可能須獲當事人同意;尤其是資料作 新用途時,更應獲得當事人同意;及

  • 某些地區規定須對敏感資料作特別處理,例如在中國內地,有關種族/族群的資料,須遵守更嚴格的規定。

企業可考慮以不記名方式收集意見是否已經足夠,原因是徹底匿名的資料可能不受私隱法例規管,而且以這種方式收集意見,僱員一般較願意提供準確的回應(資料質量因而較佳)。即使以不記名方式收集意見,也應避免牽涉特殊的員工組合或太少員工(例如公司只有一名黑人女性員 工,而調查亦識別黑人,則相關資料便不是匿名)。

私隱法例通常規定人力資源數據只限使用於僱主述明的特定目的,因此必須清楚釐定調查範圍。這樣一來,企業便可準確地收集所需的人力資源數據,以達到目的, 並確保收集資料的過程不侵犯私隱。

由於人力資源資料性質敏感,除須實施數據保安措施外,相關資料亦只可讓有需要知道的人員取得。

多元共融與員工任職生命周期

由聘用至退休的整個員工任職生命周期中,均須注意做到多元共融。首先是建立多元化的員工隊伍;必須掌握人力資源資料,以識別哪些類別的人員任職人數不足。企業可繼而評估其招聘工作、面試架構、評核標準等,確保吸引不同背景的頂尖人才(例如採取正面行動,包括訂立職位編配目標及吸引特定目標群組等),並且消除遴選過程中的偏見, 例如成立有代表性的招聘委員會,以及挑戰有問題的甄選標準(如「文化契合度」)。

聘任人才後,在挽留和培育人才方面,仍必須注意保持多元、公平與共融。人力資源資料同樣重要,可反映各類人員的聘用數據,有助監察流失率,以及瞭解員工體驗。應檢視表現目標、升遷程序等,以消除障礙和主觀性。企業也可考慮採取正面行動,例如提供量身定做的培訓課程及導師計劃、內部支援網絡等。

挑戰及注意事項

管理亞洲各地的多元共融策略

跨國機構面對的重大挑戰之一,是在區域甚至全球層面推行及管理多元共融措施。 多元共融事宜與當地文化、歷史甚至當前社會氣氛有着千絲萬縷的關係,因此沒有放諸四海皆準的方案,須為每家公司、每個國家訂立有效的多元共融策略。

重要的第一步,是識別僱主在某地的獨特需要和關注事項,制訂特定措施與政策處理這些目標,同時兼顧當地的法例規定和社會文化背景。

與員工溝通

與僱員保持良好溝通,是多元共融計劃的成功要素。溝通的方法很多,而無論以何種方式溝通,應處理的主要訊息是:「多元共融為什麼重要?」「這對我有什麼好處?」

要管理員工的觀感和反應,便必須向員工 說明多元共融政策的目的,以及政策可如何改善工作環境。這樣做也可大大提高所得意見的質量,原因是假如員工相信自己的意見有用和有意義,便會提供真實準確的意見。

在考慮最佳溝通方式時,溝通對象、語言和文化是很重要的考慮因素。常見問題等輔助文件,以及全體員工大會等,都是有用的工具,讓企業有機會解答棘手的問題。

多元、公平與共融已經成為商業社會中必須處理的事項,不僅攸關僱員福利,而且也影響商業決定。在制訂多元共融措施時,僱主不僅須遵守有關歧視和保障私隱的規定,而且應注意當地的社會經濟環境。